
A 學生在開會前一周給我們發訊息,提出了一個問題,這花了她 20 分鐘的複習時間。縣法院法官正在審理合約糾紛。高等法院的一審裁決對她的當事人不利,而上訴法院的一項較早的裁決則有幫助。法官受高等法院約束嗎?她可以簡單地選擇上訴法院的案件嗎?她讀了三本課本,仍然無法自信地回答。
簡言之,這就是英國法律體系。這些規則看起來像是常識,直到你被要求在規定的條件下應用它們,然後差距就會顯現出來。在 FLK1 中,這個主題很少作為獨立的問題區塊出現。它隱藏在合約、侵權和爭議解決項目中,偽裝成關於法官必須遵循哪個權威或下一步上訴的問題。
為什麼英語法律體系問題吸引了 SQE1 FLK1 考生
大多數考生過度閱讀了該主題,但練習不足。你可以背誦最高法院位於階級制度的頂端,但評估並不要求你背誦。它為您提供了一個有兩個或三個相互競爭的當局的場景,並詢問法官 must 要做什麼。 「有約束力」、「有說服力」和「無應用性」之間的區別就是商標所在的地方。
另一個陷阱是貨幣。這是自 SQE 啟動以來法律發生顯著變化的少數 FLK1 主題之一,特別是在保留的歐盟法律的地位方面。從論壇下載的舊筆記會悄悄誤導您。
將英國法律體系視為一組決策規則,而不是一組事實。對於問題中的每個權威,問三件事:哪個法院做出了裁決,是推理的重點部分,以及我們的法院是否低於該法院?
實際接受審查的法院層級
從頂部開始。最高法院根據 2005 憲法改革法案設立,對其下級法院具有約束力。它並不受其自己先前的決定的嚴格約束:它繼承了 實踐聲明(司法先例) [1966] 1 WLR 1234 中規定的靈活性,該靈活性允許在看似正確的情況下離開。離開是罕見的,而且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R v Jogee [2016] UKSC 8 是經典例證-法院得出結論,從屬責任法走錯了方向並予以糾正。
上訴法院對高等法院、縣法院、刑事法院和地方法院具有約束力。它通常受其先前的決定的約束,但須遵守 Young v Bristol Airplane Co Ltd [1944] KB 718:
中的三個例外情況- 如果它自己之前的兩個決定發生衝突,它可以在它們之間進行選擇;
- ,其先前的決定不能與最高法院或上議院後來的決定相一致;
- ,其中先前的決定是在 的情況下做出的 — 不知道會改變結果的相關法律規定或具有約束力的權威。
刑事部門有更多的自由度,因為一個人的自由可能受到威脅;如果該決定誤用了法律,對被告不利,則它可以背離自己先前的決定。考官喜歡這一點,因為考生忘記了兩個部門並不相同。
現在回到那位學生的問題。高等法院的分區法院對縣法院和治安法院具有約束力,並且通常具有約束力。但是,一名單獨審理一審的高等法院法官確實對另一名高等法院法官具有約束力,而且——這是令人驚訝的部分——高等法院的一審裁決對縣法院具有約束力,但它不能推翻上訴法院直接作出的裁決。上級機關獲勝。她的法官跟隨上訴法院。
決定比例、附註和區分技巧
僅 比率決定對 具有約束力 — 根據事實作出決定所必需的法律推理。其他一切都是 biter dicta:有說服力,有時影響力巨大,從不具有約束力。
兩個例子值得記住,因為它們完成了十個例子。在 Donoghue v Stevenson [1932] AC 562 一案中,約束比很窄:製造商對以阻止中間檢查的形式銷售的產品的最終消費者負有註意義務。嚴格來說,阿特金勳爵更廣泛的「鄰居原則」是附帶的,但它塑造了整個現代疏忽行為。在 Central London Property Trust Ltd v High Trees House Ltd [1947] KB 130 一案中,Denning J 對承諾禁止反言的觀察並不需要用於判決案件,而且它們也是附隨的。影響力和約束力是不同的東西。
然後區分,倡導者的日常工具。受先例約束但發現結果不具吸引力的法官會尋找事實中的重大差異。請注意評估所使用的詞彙,因為這些字詞不可互換:
- 推翻 — 高等法院宣布先前的單獨案件中的法律原則是錯誤的。
- Reversing — 上訴法院改變了同一案件的上訴結果。
- Distinguishing — 先例成立,但不適用於這些事實。
在答案選項中混淆「否決」和「逆轉」是最容易失去的標記之一,也是最容易保護的標記之一。
法律起源:成文法、授權立法與同化法
議會仍是最高立法機構,立法高於普通法。然而,大多數法律都是透過 授權立法 達成的——根據母法授予的權力製定的法定文書。關鍵的審查點是,與法案不同,授權立法可以在法院作為 ultra vires 受到質疑,其中部長超出了授予的權力或未能遵循所需的程序。議會法案不能以這種方式被廢除。
根據歐盟衍生法律,請小心舊資料。 2018歐盟(退出)法案保留了退出後保留的歐盟法律主體; 2023 保留的歐盟法律(撤銷和改革)法案隨後取消了歐盟法律至上的原則,並將保留下來的法律重新命名為 同化法 ,同時擴大了高等法院背能力。如果有一個問題對此進行測試,請將您的推理保持在原則層面上,並遵循最新的 SRA 規範,而不是記不清的細節。
人權與此並存。根據 1998 人權法,第 2 條要求法院 考慮 斯特拉斯堡判例——而不是遵循它。第 3 條要求立法的解讀應盡可能與《公約》權利一致,而在不可能的情況下,第 4 條允許聲明不相容,但這並不會使該條款無效。候選人經常誇大 s 4 聲明的效果。這是向議會發出的信號,僅此而已。
SQE1 上訴途徑:民事和刑事並列
上訴純粹是讀地圖,他們獎勵二十分鐘的集中鑽探。
在民事索賠中,幾乎總是需要上訴許可。根據 CPR 第 52 部分,測試是成功的真正前景,或者是上訴被聽取的其他令人信服的理由。上訴通常是對下級法院判決的複審,而不是重審。向上訴法院提出的第二次上訴面臨更嚴格的過濾:它必須提出原則或實踐的重要觀點,或者必須有其他令人信服的理由。在極少數情況下,跨越式上訴可能會根據《1969年司法法》(經《2015年刑事司法和法院法》擴展)直接向最高法院提出高等法院裁決。
在刑事方面,在治安法院定罪的被告可以向皇家法院提出上訴,上訴採取全面重審的形式。或者,任何一方都可以透過所陳述的案件 就法律問題或超越管轄權提出上訴,該上訴將提交至行政法院。在皇家法院對起訴書進行審判後,可以向上訴法院刑事司提出上訴,根據 1968 年刑事上訴法,如果法院認為某項定罪 unsafe,則該法院將撤銷定罪。向最高法院進一步上訴需要獲得對公眾具有重要意義的法律觀點並予以許可。
本週要做的三件事
根據記憶在一張白紙上畫出層次結構,然後添加箭頭顯示誰約束誰,並用紅色標記法院可以逃避其先前判決的兩個地方。如果你不能在三分鐘內完成,那你還不知道。
接下來,採取任何您已經知道的過失或合約案例,寫下一句話說明其比例,然後用一句話指出一些附帶事件。這樣做十次比讀兩遍有關先例的章節所學到的知識更多。
然後坐二十個最佳答案問題,其中正確答案取決於程序而不是實質內容,並閱讀每一個解釋 - 包括你答對的問題。在一篇包含 180 個問題、耗時 5 小時 20 分鐘、每題大約 107 秒的論文中,自信的候選人和焦慮的候選人之間的區別通常在於識別速度,而不是知識。
快速自我檢查:您的客戶在縣法院敗訴。法官遵循了上訴法院的裁決,您認為該裁決與上訴法院先前的裁決相衝突。你的路線是什麼,你的論點是什麼?如果 Young v Bristol Aeroplane 在五秒鐘內浮現在腦海中,那麼您狀態良好。
CELE SQE 如何提供協助
自 2021 年第一次開庭以來,我們已經教授了 SQE 考生,而英國法律體係是我們花時間研究決策規則而不是定義的地方 - 因為這就是評估的方式。我們的 SQE1 課程涵蓋 FLK1 和 FLK2 的所有 13 個科目:長期課程為 3,720 英鎊,中期課程為 2,750 英鎊,短期課程為 1,750 英鎊,單 FLK 選項半價,提前預訂或考試後三個月內預訂可優惠 150 英鎊。如果您只是想要練習量,SQE1 題庫訂閱價格為每月 575 英鎊,全套教科書售價為 950 英鎊,單套 FLK 售價為 570 英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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